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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廣東省質監局對130家企業生產的珠寶貴金屬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產品批次不合格率為24.46%,其中產品“標識不符合”的批次占了不合格批次的大多數。銀星、金明珠等貴金屬成產企業在純度上“打折扣”,損害消費者利益。
本次抽查的珠寶貴金屬產品包括玉石產品和貴金屬產品兩種,其中玉石產品共抽查了60批次,實物質量合格54批次,合格率為90%。據介紹,有一些生產加工企業生產銷售的千足金鑲嵌寶玉石、925銀鑲嵌寶玉石的首飾,對上面鑲嵌的寶玉石不作明確標識,本次抽檢中,就發現有千足金鑲嵌漂白注膠處理翡翠、925銀鑲嵌漂白注膠翡翠的首飾的情況。抽查還發現,有6成玉石產品的標識不合格。
在抽查的451批次貴金屬產品中,實物質量的合格率為96.23%。有65件貴金屬產品產品“標識不符合”,導致“標識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是貴金屬印記缺“廠家代號”,這將導致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后就無法追溯出生產源頭。此外,有18件產品因貴金屬純度不符合標準要求而被判定為產品質量不合格,其中有10件是銀首飾,主要問題是一些企業在銀純度上就“打了折扣”。
專家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金銀珠寶時應注意看清飾品標簽上的標注內容,開具票據的飾品名稱必須與標簽上標注的一致,不用數字或字母等代號表示;銷售員口述的產品質量指標應與票據書面標注一致,并注意保留購買憑證;購買貴重珠寶玉石飾品時,應向商家索要寶石鑒定證書或鉆石分級證書,以免受騙上當;對購買的飾品有疑問時,應及時送到檢驗機構鑒定,檢測結果若沒問題可放心佩戴,若有問題可找商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