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古埃及人很早就發現了一條通往愛的路徑。從無名指出發的神經,與心臟直接相連,于是,男女在結婚儀式上,才互相在無名指上戴上戒指,以示彼此忠貞。現今,盡管太多的男女,都已迷失了那條愛的路徑,但是那些工藝臻美的戒指依然閃耀著愛與諾言的光澤。
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紀念或裝飾用的小環,用金屬、玉石等制成。戒指一物究竟屬于哪一國家的發明創造,還無定論。在中國,戒指的使用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從大量文獻來看。秦漢時期,我國婦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為證。
一、戒指的起源
1、野蠻說:
]據說是古代搶婚演繹的結果,當時,男子搶來其他部落的婦女就給她戴上枷鎖。經過多少年的演變,枷鎖變成了訂婚、結婚戒指,男子給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歸我所有.
2、崇拜說:
戒指源自古代太陽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環狀,象征太陽神日輪,認為它象太陽神一樣,給人以溫暖,庇護著人類的幸福和平安,同時也象征著美德與永恒,真理與信念。婚禮時,新郎戴金戒指,象征著火紅的太陽;新娘戴銀戒指,象征著皎潔的月亮。
3、實用說:
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時還沒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統治者有將代表權貴的印章隨時帶在身上的習慣,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贅,于是有人想到鑲一個圓環,把它戴在手指頭上。天長日久,人們發現男人手指頭上的小印章挺漂亮,于是不斷改良,并演變成了女士的飾品。
4、禁忌說:
戒指異名“指環”,史書中稱“約指”、“摳(左邊應為“弓”)環”、‘手記”、“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宮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種特殊標記。當有了身孕或其它情況不能接近君王時,皆以金指環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時則用銀指環,套在右手。后來,戒指傳到民間,去其本義,以為美觀,久之便留成風氣。明代都邛《三余贅筆》記曰;“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于婦人指間,謂之戒指。”從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婦女在當時政指環,并非為了炫美,也非為了裝飾,而是以示警慎,起著禁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