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定價法并不適用于奢侈品品牌
“天價”定價法
按照通行的“價格定價法”,產品價格=制造成本+研發成本+市場推廣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匯兌損益+合理利潤+品牌溢價。
“但是這一定價法顯然并不適用于奢侈品品牌,每一個公司,每一個家族企業都有自己完全不同的定價規律,而且秘而不宣。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要保持同一產品在全球各個不同市場上價格的一致性。而其中,昂貴的運輸成本、關稅以及國際化零售與營銷產生的巨額支出令奢侈品的成本往往居高不下,他們的銷售秘訣不是‘大批量’,而是昂貴成本之后,再以昂貴的價格有限售出。”盧曉稱。
作為例證,GUCCI的一句名言就是“使一個產品稀缺難求,你可以賣出天價”。于是,當年當GUCCI的大佬收購YSL之后,首先關閉了大部分的YSL店鋪,希望能夠證明高價位與較少供應可能引發利潤增長的可能性。果然,那一年YSL的利潤的確攀升。
所以,這些天文數字的標簽最終給消費者一種莫名的心理滿足,最終使得視售價3000美元的西裝為天價的Barry Schwarz在目瞪口呆之余,也不由自主地上浮了自己可接受的心理價位,最終,他則選了一套售價“僅為”800美元的西服出了店門。做這樣的類比,那些買LV鑰匙扣、Chanel墨鏡或者Prada錢包的消費者的心理也不難理解——他們因此證明了高價位的合理性。
假設沒有令人憂心的金融危機,或許對于奢侈品牌高價策略的質疑會略少一些。但是大眾消費品的價格下浮,人們不免聯想到是否奢侈品牌也應當在價格中作出調整。
但是盧曉認為這些質疑都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從價格而言,奢侈品牌并沒有過多“現原形”的空間。其實即使是之前人為制造“稀缺”景象的YSL,也不過在一年之內將利潤從5.6%提升到8%,所以盧曉認為高的價格定位并未給奢侈品牌帶來大眾想象中的“暴利”。
“上世紀80年代很多人想象經營奢侈品牌的家族企業都在享受暴利,于是有投資銀行購買奢侈品公司,但是他們很快發現奢侈品的經營成本高、風險大、技術含量高、管理技巧復雜。于是他們陸續放棄了這一品類的經營,最后這些品牌都被幾個大的國際奢侈品集團所整合。”盧曉說。